房地产纳税筹划案例有哪些?有什么技巧和方法

  纳税筹划是企业发展过程中非常重要的工作,纳税筹划可以帮助企业更好的进行财税管理,有效的减少企业的财务支出,从而增加企业的利润,那么房地产纳税筹划案例有哪些呢?跟随99企帮一起看下吧。

房地产纳税筹划案例有哪些?有什么技巧和方法

  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实例分析

  方案一:自建自销

  嘉业公司将该项目作为商品房用于直接销售,依据税务规定,按照销售不动产税目征税,涉及土地增值税。

  销售收入(含增值税):50000万元

  销售收入(不含增值税):50000÷(1+5%)=47619万元

  销项税额:47619×5%=2381万元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2381×(7%+3%+2%)=286万元

  印花税:50000×0.0005=25万元

  土地增值税:

  扣除项=29280×(1+10%+20%)+286=38350万元

  增值额=47619-38350=9269万元

  增值率=9269/38350=24%

  土地增值税:9269×30%=2780万元

  净收入:47619-29280-25-2780-286=15248万元

  方案二:(企业财富安全管理集成系统方案)

  嘉业公司先将该地块出售给绿地公司用于职工住房,土地转让价格按照评估价格为10000万元,土地成本为7280万元,进行土地使用权证的更名,涉及土地增值税。嘉业公司与绿地公司签订房屋代建协议书,工程所需全部建设资金均由绿地公司提供,同时绿地公司还负责采购大部分的建筑材料(价款约为1300万元),嘉业公司只负责工程的组织协调工作,建筑面积为90000平方米,按照每平米2500元收取代建服务费,共计22500万元。代建服务期间费用预测为6500万元。代建服务按照服务收入征税,不涉及土地增值税。

  该房地产公司转让该地块的损益如下:

  销售收入(含增值税):10000万元

  销售收入(不含增值税):10000÷(1+5%)=9524万元

  销项税额:9524 ×5%=476万元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476×(7%+3%+2%)=57万元

  印花税:10000×0.0005=5 万元

  土地增值税:

  扣除项=7280×(1+10%)+57=8065万元

  增值额=9524-8065=1459万元

  增值率=1459/8065=18%

  土地增值税=1459×30%=438万元

  净收入:9524-7280-57-5-438=1744万元

  (该房地产公司代建服务损益如下:)

  代建收入(含增值税):22500万元

  代建收入(不含增值税):22500÷(1+5%)=21429万元

  代建增值税:21429×5%=1071万元

  代建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071×(7%+3%+2%)=129万元

  (该房地产公司两项业务合计净收入如下:)

  合计净收入:14800+1744=16544万元

  【结论】根据以上分析,就此项目来说方案二净收入更多,比方案一多296万元。因此方案二代建更好。

  房产税纳税筹划技巧有哪些

  (一)从征税范围进行房产税税收筹划

  按照税法,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这意味着,在这范围之外的房产不用征收房产税。因此一些对地段依赖性不是很强的纳税人可依此进行纳税筹划。如对于一些农副产品,生产经营往往需要一定数量的仓储库,如将这些仓储库落户在县城内,无论是否使用,每年都需按规定计算缴纳一大笔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而将仓储库建在城郊附近的农村,虽地处偏僻,但交通便利,对公司的经营影响不大,这样每年就可节省这笔费用。

  (二)从计税依据进行房产税税收筹划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房产的计税价值或房产的租金收入,因此根据房产的用途可以分别进行房产税税收筹划。

  1.自用房产的税收筹划

  自用房产的房产税是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因此房产税税收筹划的空间在于明确房产的概念、范围,合理减少房产原值。

  (1)合理划分房产原值

  税法规定,“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不征房产税,但与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属设施或者一般不单独计价的配套设施需要并入原房屋原值计征房产税。这就要求我们在会计核算时,需要将房屋与非房屋建筑物以及各种附属设施、配套设施进行适当划分,单独列示,分别核算。

  (2)正确核算地价

  税法规定,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规定进行核算,而《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规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自行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应当分别进行处理。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也就是说对自建、外购房屋业务,均要求将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单独核算,“固定资产”科目中不包括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费用。因此,企业在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时,一定要根据“配比”的原则,合理分配建筑物与地价款,分别进行帐户处理。

  (3)及时做好财产的清理登记工作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财产损毁、报废和超期使用等情况的发生。作为固定资产的房产,它的挂账原值是计算房产税的基础数据,它的清理能直接影响房产税的应税所得额。因此,企业一定要及时检查房屋及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运行情况,做好财产清理登记工作,并及时向税务机关报批财产损失,以减轻税负。

  (4)转变房产及附属设施的修理方式

  税法规定,对于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计税基础50%以上,或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的,应增加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因此,我们在房产修理时,将房产的资本性大修理支出分解成多次收益性小修理支出,使每次修理费低于限额,这样每次修理费可以直接从损益中扣除,不须增加房产的计税基础,从而相应减少房产税税负。

  2.出租房产的税收筹划

  按照税法规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因此,对出租房屋税收筹划的关键在于如何正确核算租金收入。

  (1)合理分解房租收入

  目前出租时不仅只是房屋设施自身,还有房屋内部或外部的一些附属设施及配套服务费,比如机器、办公用具、附属用品。税法对这些设施并不征收房产税。而我们在签订房屋出租协议时,往往将房产和这些设施放在一起计算租金,这样就无形增加了企业的税负。因此我们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应合理、有效分割租赁收入,将附属设施及配套服务费单独计算使用费收入,以减轻房产税的税负。

  (2)通过关联企业转租

  不少企业与其子等关联办公地点在一起,如果企业所属地段较偏僻,可以考虑将闲置的房产出租给关联企业,再由关联企业向外出租。由于关联企业不是产权所有人,只是房产转租人,根据税法规定,转租不需缴纳房产税。这样通过将房屋出租方式由直接出租改为转租,可以减少企业的整体税负。

  以上是99企帮关于房地产纳税筹划案例以及技巧的具体介绍说明,依法纳税将推动企业的稳定发展,保证了企业能够更好的应对相关问题,让企业的财税管理更加安全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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