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主播应该如何合理避税?

  作为新生产业,直播在近几年赚足了眼球,吸引了数以万计的年轻人加入主播大军,以直播作为谋生的手段。根据有统计数据指数显示,斗鱼前30名头部主播的月总收入就高达几千万元。

  网红主播年收入虽说动辄几十万元、上百万元,其个税也可谓惊人!接下来我们来看看网红主播应该如何合理避税

网红主播应该如何合理避税?

  目前直播平台给主播发放资金主要有三种方式:

  (1)以劳务费的形式发放给主播,按照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优势:程序简单,按照所得正常申报个人所得税;

  劣势:以20%税率缴税,税率高,不能进行税前抵扣。

  解决方式:以成立个体工商户的形式合理避税。成立个体工商户税率仅为3%,相比按照劳务费纳税降低了17%的税负。

  (2)成立个体工商户,进行核定征收。

  优势:税率低,减轻税负;

  劣势:主播不愿意公开信息,提供身份证;主播可能不会按照规定交税,而且目前能做个税核定的地方是越来越少,国家对于“核定”开的口子越收越紧;

  解决方式:工信部现在要求直播进行实名认证(即公开信息),自9月1号开始,注册公司,银行可在异地开设。在税负洼地(比如重庆黔江正阳工业园)成立一个平台分公司,在支付薪酬给主播的时候,可以由平台公司代扣代缴个税。

  (3)成立个人独资企业

  其实这个方法对于直播平台来说也不算新鲜了,各大直播平台对各自的当家主播基本都采用了该方法,下面来分析下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对于主播和直播平台有哪些好处。

  举个栗子:

  一名主播月收入30万元,则每年需要缴纳的个税为119920x12=1439040元,而该主播在成立个人独资公司之后,并申请核定征收率为10%,应缴纳的税费为:

  增值税税金:360/(1+3%)x3%=10.49万元

  地方附加税金:10.49x(7%+3%+2%)=1.26万元

  应交个人所得税:360/(1+3%)x10%x35%-1.4750=10.76万

  合计税金:10.49+1.26+10.76=22.51万

  换算成每个月也仅仅只缴纳不足2万元!相比起之前该主播每年140多万元的个税,成立个独后缴纳的税还没之前的零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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