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灵活用工?灵活用工和劳务派遣有什么区别?
一、什么是“灵活用工”?
灵活用工由派遣公司承担全方位的法定雇主责任,在派遣人数确定、派遣周期、派遣人才的筛选方面都非常灵活的一种用工形式。"用人不管人,管人不用人"是派遣制用工形式。派遣单位招聘和管理职工而不使用职工,用人单位使用职工但不招聘和管理职工。从法律关系来看,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签署劳务派遣协议,涉及劳动者、用人单位(即劳务派遣单位)以及用工单位三方主体。
二、灵活用工与劳务派遣的区别?
灵活用工与劳务派遣从工作形式看差异不大,因此二者极易混淆,但实际上二者有着本质区别。
支付的对象不同
劳务派遣是一种劳务合同关系,用工单位通过派遣企业向员工支付工资,员工向用工单位提供劳动服务,企业针对劳动力的使用支付对价。
灵活用工是一种承包合同关系,企业针对完成的工作成果支付对价。
业务的独立性不同
因灵活用工针对的是具体业务,因此灵活用工服务供应商需要为主导业务的进程,管理现场人员。
劳务派遣则由实际用工单位控制业务进展,派遣员工完全受控于用工单位,由用工单位对其进行管理,劳务派遣机构不涉及认可用工单位的业务问题。
给付员工工资的标准不同
劳务派遣元被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通常按照用工单位的正式员工,实行同工同酬。(必须缴纳社保)
灵活用工的工资则完全由灵活用工服务机构决定并进行发放。(非必须缴纳社保)
费用结算周期不同
劳务派遣人员与用工单位的正式员工相同,由用工单位按月将其工资支付给派遣机构,派遣机构在支付给派遣员工,因此派遣机构与用工单位之间通常是按照月进行结算的。(雇佣形式,劳务派遣不得超过总员工数的10%)
但灵活用工则不同,服务供应商与用工单位之间通常按照业务的进展程度约定结算周期。(合作形式,灵活就业者没有与企业员工比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