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今年有很多优惠政策,很多人就认为个体工商户免税,不用交税就不用申报,这种想法是错误的,个体户也是需要报税才能享受的!
通常来说,个体户涉及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及附加费。增值税方面,大多数的个体户都属于小规模纳税人。
个别行业的个体户,可能还会涉及到文化建设事业费。
近期,国家对于个体户出了很多优惠政策,我们做了一个梳理:
一、增值税方面
月销售额不到10万,或季度不到30万免征;超过这个额度,在2020年12月31日前,减按1%征收率征收。具体如下图:
注意:以上政策,大多数个体户可以享受,但是一般纳税人没法享受的。
二、个人所得税方面
根据《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
无论实行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都可以延缓到2021年缴纳2020年5月1日至12月31日的个人所得税。但是前提,需要按规定进行申报。
实行简易申报的个体户,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暂不扣划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划缴。
三、其它方面
1、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已缴纳的,可以申请抵减或退还。
2、承租国有房屋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个体户,免除上半年3个月房屋租金。承租非国有的,鼓励减免或延期收取房屋租金。
3、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个体户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这么多免税、减税政策,都是需要报税才能享受的。如果不记账、不报税,怎么证明自己是否符合条件免税?怎么享受优惠?
报税不等于交税,所以提醒各位,一定要记账、要报税!
最后,提醒各位个体户:
个体户在报税时(月度15日或者季度15日之前,本次是9月15日前),需同时申报增值税、附加税费、个人经营所得,三者缺一不可,千万不要遗漏,否则又是罚款等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