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征收方式 ?是适合核定征收还是查账征收?

  目前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有查帐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查账征收的不一定都是一般纳税人,这与你企业实际情况和当地税务局的要求来决定的若企业会计水平高,不但可以核定收入,还能核准成本、费用,那就采用查账征收,反之则采用核定征收。那么,所得税征收方式有哪些?是适合核定征收还是查账征收

所得税征收方式 ?是适合核定征收还是查账征收?

  一、核定征收

  国税发〔2008〕30号文件《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第三条规定

  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一)核定征收方式

  包括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纳税所得率征收两种办法:

  (1)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按照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等项目的实际发生额,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所得税。这种办法比较常见,适用于企业能够正确核算收入总额或者成本费用或者通过合理方法能计算和推定企业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总额的情况。

  计算方法

  应纳所得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 = 应税收入额 * 应税所得率

  或 = 成本(费用)支出额 / ( 1- 应税所得率) * 应税所得率

  依据国税函[2009]37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本条中的“应税收入额”等于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后的余额。

  用公式表示为:

  应税收入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

  其中,收入总额为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

  (2) 定额征收:直接核定所得税额。适用于不能正确核算或者计算与推定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总额的情况。这种方式在生活中很少见。

  (二)核定应税所得率或者核定应纳所得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 第四条 税务机关应根据纳税人具体情况,对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核定应税所得率或者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其应税所得率:

  (一)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的;

  (二)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的;

  (三)通过合理方法,能计算和推定纳税人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总额的。

  纳税人不属于以上情形的,核定其应纳所得税额。

  不适用核定征收的“特定纳税人”

  国税发〔2008〕30号文件《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特殊行业、特殊类型的纳税人和一定规模以上的纳税人不适用本办法。上述特定纳税人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明确。

  提示—依据国税函[2009]37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本条第二款所称“特定纳税人”包括以下类型的企业:

  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2个规范性文件的公告本办法第一条第一项修订为:

  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一项或几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不包括仅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免税收入优惠政策的企业、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一)汇总纳税企业;

  (二)上市公司;

  (三)银行、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典当公司等金融企业;

  (四)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税务、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工程造价、律师、价格鉴证、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专利代理、商标代理以及其他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

  (五)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对上述规定之外的企业,主管税务机关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确定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不得违规扩大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对其中达不到查账征收条件的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促使其完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达到查账征收条件后要及时转为查账征收。

  另:专门从事股权(股票)投资业务的企业,不得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

  二、查账征收

  查账征收,也称“查账计征”或“自报查账”

  查账征收是由纳税人依据账簿记载,先自行计算缴纳,事后经税务机关查账核实,如有不符时,可多退少补。这种征收方式主要对已建立会计账册,会计记录完整的单位采用。

  适用情况:

  这种征收方式适用于账簿、凭证、财务核算制度比较健全,能够据以如实核算,反映生产经营成果,正确计算应纳税款的纳税人。

  三、两种征收方式的区别

  1、对财务要求不同

  查账征收对企业财务要求比较高,必须建立会计账簿。核定征收对财务要

  求比较低。

  2、对税负的影响不同

  (1)企业亏损要不要交税。查账征收,企业亏损是不用缴企业所得税的。

  而核定征收,企业不管是亏损还是盈利,都必须缴纳企业所得税。

  (2)应税所得不同。

  由于应税所得不同,最终的企业所得税也不同。但不一定核定征收的企业

  所得税总是低于查账征收。为避免不必要的税负损失,选择何种征收方式

  要根据企业的实际财务情况决定。

  例:某企业,2019年收入总额60万,成本21万,费用9万,相关税金2万,上一年度没有损失。假设适用税率为25%,应税所得率为10%。

  按照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60-21-9-2)*25%=7万

  按照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60*10%*25%=1.5万

  说一千道一万,不管是从增值税还是企业所得税,之所以这么多弯弯绕绕,

  根本原因就是:企业会计核算水平有高有低。

  但总的来说,会计水平高的企业更节税,不光节约增值税,还节约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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