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节的礼品,怎么发才能不交个税?

  逢年过年,不少单位都会给员工发礼品,但有些特殊的礼品是需要缴纳个税的?那如何处理才能不交税呢?

过节的礼品,怎么发才能不交个税?

  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1.在公司年会中发放奖品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公告2019年第74号公告中关键词“本单位以外的个人”,所以是本单位员工在年会上抽奖取得奖品,应当合并计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若在公司年会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人员(如客户)以抽奖方式赠送纪念品,应按“偶然所得”税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偶然所得?

  (1)定义: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2)税率:20%。

  (3)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偶然所得的单位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不论在何地兑奖或颁奖,偶然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一律由支付单位扣缴。

  3.如何算个税

  【例】外单位人员奖品为面值1000元的购物卡,企业外购花了900元,企业承担个人所得税,则:应扣缴个人所得税=900÷(1-20%)×20%

  如果是本单位员工,仅仅将900元合并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因为个税是员工从工资中负担。

  4.如何“安排”不缴个税

  思路:关注政策规定不交税的政策(不是拿发票来报销这种野蛮方式)

  【例1】奖品为购买本单位产品或者服务“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就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是不是就理解很多单位抽奖是代金券了。

  【例2】奖品为1元购买价值5999元的彩电,属于“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情形,就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或者奖品为1元购买面值1000元的**购物卡,也类似处理。

  5.外单位人员不提供身份证—“随机赠送礼品”可汇总申报

  自2020年起,偶然所得新增“随机赠送礼品”所得项目。获奖人数较多且未获取纳税人真实的基础信息时,扣缴义务人可暂采用汇总申报方式,注明“随机赠送礼品汇总申报”,但礼品发放的相关材料需要依法留存备查。

  6.如不扣缴的风险

  (1)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8号)规定,未按规定期限纳税申报(按税种按次计算)扣除5分;未按规定期限代扣代缴(按税种按次计算)扣除5分;未履行扣缴义务,应扣未扣,应收不收税款(按次计算)扣除3分;已代扣代收税款,未按规定解缴的(按次计算)扣除11分。

  增值税

  增值税——增值税视同销售

  1.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外购的奖品一定要取得专票等抵扣凭证,因为视同销售,进项税额也可以抵扣,即不额外产生应纳税额。

  2.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注意适用的征收率,建议购买属于免税或者不征税的礼品,比如:图书、购物卡。因为零售图书是免税视同销售也是免税,如果是不征税就不需要视同销售,比如购物卡。

  【补充】财税〔2018〕53号: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该项政策后续应该会延续。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调增视同销售收入同时,需要调减视同销售成本

  1.外购的礼品:视同销售收入和视同销售成本相等,即不额外产生应纳税额。

  2.自产的礼品:市场销售价格为视同销售收入,产品成本为视同销售成本,一般情况下,会产生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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