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购买了500万元以下的汽车,2021年能一次性扣除吗?

  有会计朋友留言问:你好,请教一下,我12月份取得的500万以下固定资产,在下个月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是否可以一次性抵扣呢?”

12月购买了500万元以下的汽车,2021年能一次性扣除吗?

  “今年12月份买的汽车,在第四季度所得税申报时还可以享受(财税〔2018〕54号)文件中规定的500万元以下购进的固定资产一次性抵扣这个政策吗?”

  临近年关,想必很多小伙伴都有这样的疑虑。今天我们就来说说~

  问:12月份购买的固定资产还允许一次性扣除吗?

  解答: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所以,是否可以扣除,要依据固定资产的购入时间来确定。

  温馨提示: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是税法上的规定,如果是符合会计上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会计仍需要按照现行制度、准则的规定来处理,通过固定资产科目核算,正常计提折旧。

  问:固定资产的购入时间如何确定?

  解答:

  固定资产购进时点按以下原则确认: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除采取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外,按发票开具时间确认;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到货时间确认;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竣工结算时间确认。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

  问:什么时候可以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

  解答:

  固定资产在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属年度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

  举个例子:我们公司新购进2020年12月新购进一台生产用机器设备,价值300万,当月就投入使用了,则一次性税前扣除时间为2021年1月份,也就是2021年度。

  问:如果购进的旧机器设备,能不能享受一次性扣除政策呢?

  解答:

  当然可以。文件《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规定中的“新购进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税前扣除”,这里的新购进的机器设备,并非仅仅包括购进新的固定资产,也包括企业以货币形式购入的旧设备等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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