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年底了,各个公司都少不了吃喝送礼,这就是所谓的“业务招待费”。公司该如何处理?符合条件的业务招待费可按一定比例,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下面我们来说下什么是业务招待费以及业务招待费的范围。
一、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等业务中,合理需要而接待应酬而支付的费用。
注意:税务机关通常将招待费的支付范围界定为餐饮、住宿费、香烟、食品、礼品、正常的娱乐活动、安排客户旅游等项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中解释,招待客户的住宿费和景点门票可以作为业务招待费核算。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也就是说,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应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标准。
对于一些公司来说,业务招待费涉及的财税问题依旧模糊不清,很多财务遇到业务招待费的处理时,常常不知道怎么办才好。那么,我们就对业务招待费涉及的财税问题进行解析。
二、业务招待费范围
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招待宴或工作餐、赠送纪念品、业务员的差旅费、景点参观、交通费以及其他与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费用。
以下,税局常查的业务招待费,也是财务经常犯错的这些点,大家有需要的,拿起小本本做个笔记记录下来或者收藏也可~
1、所有的餐费≠业务招待费
1)员工培训时合规餐费,应计入职工教育经费;
2)公司开董事会发生餐费,应计入董事会会费;
3)影视公司因拍摄发生剧中餐费,应计入影视成本;
4)工会组织员工活动期间发生餐费,应计入工会经费;
5)公司筹建期发生餐费,应计入开办费;
6)以现金发放给员工餐补,应计入工资薪金。
2、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
1)委托加工、对公司形象、产品宣传作用的,作为业务宣传费;
2)因业务洽谈会、展览会的餐饮住宿费,作为业务宣传费;
3)搞促销活动时赠送给客户的礼品,作为业务宣传费;注意:要严格区分给客户的回扣、贿赂等非法支出,对此不能作为业务招待费而应直接作纳税调整。
举2个例子对比,简单轻松学会~
例一:公司购进了一批华为手环赠送客户,直接购买送给客户的话,性质属于送礼,无论是财务上还是税务上,应计入业务招待费进行核算。
例二:公司若将购买的华为手环委托礼品策划公司进行公司形象设计后赠送给客户,对公司做起宣传,应计入业务宣传费进行核算。因此,业务招待费和业务宣传费,在税务处理上是大不一致。
3、职工福利费≠业务招待费
员工年终聚餐、午餐、加班餐,应计入应付福利费。注意:以上所述几种福利餐费,都不是以应酬为目的。
4、所有差旅费≠业务招待费
员工出差途中符合标准的餐费,应计入差旅费。注意:要与公司的来宾接待产生的费用要区分开。
5、所有会议费≠业务招待费
管理层在宾馆开会发生的餐费,应计入会议费。税局对会议费有严格相关的要求,并不是所有的会议费发票都计入会议费,从而逃过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
注意:若公司计入会议费时,需要资料具体的内容如:详细证明的,会议时间、地点、参与人、目的、费用标准等相关证明材料,作为税局备查资料。若没有,是需要调整为其他费用进行核算。
在金税四期透明严格化监管下,这个问题要搞清楚;不然,吃亏的肯定是企业。记住两句话:
1.所有的餐费、业务宣传费、差旅费、会议费及职工福利费,不都是业务招待费;
2.业务招待费不仅仅是餐费、业务宣传费、差旅费、会议费及职工福利费。
有两个特殊情况需要大家注意!
特殊1:根据国税函【2010】79号第八条的规定: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特殊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年第15号关于筹办期业务招待费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的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