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应该如何交税?

  在大家的印象里,比较熟悉的企业形式应该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这类的法人组织,这些我们称之为公司制企业,而有限合伙企业,我们称之为合伙企业,是平时接触较少的。在讨论应不应该交税之前,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应该如何交税?

  什么是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即几个合伙人组成的企业,共同经营实现利润;我国的《合伙企业法》自1997年立法,立法之初合伙企业是独立纳税实体,即合伙企业需缴纳企业所得税,投资人再根据身份的不同缴纳各自的税收,且当时的法律规定不允许法人组织设立合伙企业,这显然使得合伙企业在纳税上和公司制企业并无区别。

  合伙企业成为香饽饽的转折点源自于2000年国务院发布《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自2000年1月1日起,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其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自此合伙企业从双重征税改为只向合伙人征收个人所得税。2006年《合伙企业法》修订,规定法人组织可以作为合伙人,个人合伙人征收个人所得税,法人组织合伙人征收企业所得税。

  在我国,合伙企业分成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两种形式,普通合伙企业即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最常见的有限合伙形式存在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者作为有限合伙人(LP),管理人是普通合伙人(GP),由GP实际管理基金的运作,LP仅就投资获得回报。

  合伙企业应该如何纳税?

  财税2000年91号文规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或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这里提到的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企业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所以,合伙企业本身不是一个所得税的纳税主体,合伙企业本身不交所得税,而是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先把利润算到每个合伙人头上,再去计算个人/企业所得税。

  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企业相比有什么优势?

  对比合伙企业而言,公司制企业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在合伙企业层面经营,企业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合伙企业的经营所得按照“先分后税”原则分配给对应的投资者,若投资者为个人,则缴纳个人所得税,若投资者为企业则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公司制企业就需要先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个人股东获得最终分配时还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对于最终的个人投资者来说就出现了双重征税的问题,整体税负较高。

  这样看来,直接设立合伙企业比设立公司制企业的税负成本低很多,当然也没有那么简单,由于合伙企业不是纳税主体,为了防止避税,税制要求合伙企业当年赚取了利润,不管合伙企业是否实际向合伙人分配,都必须分摊给合伙人交税。

  在我国,一个家族的发展和企业往往息息相关,企业经营和妥善传承是家族掌舵人必须同时考虑的问题,在这一过程中会涌现出各种各样的税务问题,提前规划好合理的架构,才能降低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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