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年度汇算如何办理?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年度汇算如何办理哪些人需要办理?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年度汇算如何办理?

  1、什么是经营所得年度汇算?

  通俗的说,经营所得年度汇算是指纳税人将一个纳税年度内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合并按年计算全年最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再减除纳税年度已预缴的税款后,计算应退或者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并进行税款结算的行为。用公式表示 2019 年度汇算即:

  2019 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 [(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允许扣除的个人费用及其他扣除)×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2019 年已预缴税额。

  2、哪些人需要年度汇算?

  需要办理经营所得年度汇算的纳税人具体包括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

  3、经营所得的具体范围?

  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4、办理年度汇算需要什么条件?

  如果您在中国境内外取得经营所得,且实行查账征收,那么您需要办理经营所得年度汇算。

  5、适用税率是多少?

  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经营所得适用)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年度汇算如何办理?

  (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6、应纳税所得额如何计算?

  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用公式表示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

  成本、费用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和分配计入成本的间接费用以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损失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分配比例-允许扣除的个人费用及其他扣除。

  其中“允许扣除的个人费用及其他扣除”项目包括:

  (1)“投资者减除费用”(每月5000元)。

  (2)“专项扣除”(允许扣除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金额)。

  (3)“专项附加扣除”。

  (4)“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包括(商业健康保险、税延养老保险以及其他按规定允许扣除项目的金额)。

  7、可以减除哪些扣除项目?

  如果您只取得经营所得,且没有综合所得,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还可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

  8、如何确定年度汇算的时间和汇算申报的地点?

  取得的经营所得,可以在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如果您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延长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期限的通告》规定:“对湖北省内需要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其纳税申报期限延至2020年5月31日。”

  9、从中国境内外取得的经营所得如何计算应纳税额?

  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经营所得,应当分别合并计算应纳税额。

  10、从中国境外取得的经营所得,在境外已纳税款是否可以抵免?

  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抵免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是指居民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该所得来源国家(地区)的法律应当缴纳并且实际已经缴纳的所得税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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