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明星、网红收入都非常可观,但高收入意味着需要缴纳高额的税收,为了少缴税,明星、网红的避税手段层出不穷。
明星、网红避税手段
明星个人工作室、 明星成立(或参股)的一系列公司,都成了明星避税的利器。
阴阳合同模式,大家都知道2018年的事件炒的很火热,就是明星与制片方签订金额不同的两份大小合同,一份金额较小的“阳合同”用于备案登记纳税;另一份金额较高的“阴合同”则实际约定双方交易价格。值得注意的是,这属于违法行为,不是合理避税。
股权分工模式,就是专门为了一部影片,注册一个公司,以投资方身份进入到整个电影项目,以方便明星日后走账。
例如,假设某演员A,最初谈好的片酬是3000万元,那么与片方签订的对外可公布片酬金额也许只有1000万元,A某的子公司还会以入股投资的名义,和片方签订一个投资合同,而剩下的2000万元片酬,就会以最终影片票房分红的方式进入到A某的子公司。
工作室模式,关注娱乐圈就会发现,现在很多明星都有自己工作室,一是为了提升知名度,拥有话语权,最重要的作用恐怕就是避税了。
明星工作室怎么合理避税?
工作室属于个人独资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分为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方式,按经营所得5级超额累进税率(5%-35%)计算税额。明星以工作室的名义对外承接广告、拍片等业务,这样个人“劳务报酬所得”就转变成了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这么一弄,税率从最高45%降为35%。
查账征收,是按照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再按五级累进税率(5%-35%)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税。
核定征收,有两种征收方式,一种是核定应税所得率,依据不同行业在3%~30%之间,实际的交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所得率*个税税率;一种是固定税率,依据行业确定的税负率在1.5%~2.5%之间。
然后就是利用注册地的优势,很多地区会有税收优惠。例如,明星将工作室注册在霍尔果斯、浙江东阳、上海松江等影视基地,将会进一步享受当地的税收优惠。霍尔果斯就明文规定,到2020年年末,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将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假设张女士是某直播平台的网红,与直播平台签订了劳务协议,指派平台将500万佣金转给张女士前,相关个人所得税已经扣除,税率高达32%。
个税税额为:(500万×(1-20%)-6万)×45%-18.192万=159.1万元
个税税负率为:159.1万÷500万=31.82%
张女士在通过99企帮在税收洼地注册了个人工作室,并通过个人工作室与某直播平台签署了服务协议,那么税收金额变化为:
增值税:500万÷(1+1%)×1%=4.95万元
附加税:增值税应纳纳税额×12%×50%=0.30万元
个税:500万÷(1+1%)×10%×35%-6.55万=10.78万元
经过99企帮的专业节税方案后,相较普通模式节税143.07万,节税比例高达89.92%。不仅解决了大主播们个税高的问题,同时还解决了合作平台增值税进项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