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简易方式办理个人所得税退税

  2020年个税退税从2021年3月1日开始办理,那么如何通过简易方式办理个人所得税退税,快看你符合要求吗?

通过简易方式办理个人所得税退税

  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号)规定:

  为方便纳税人获取退税,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税务机关在网上税务局提供便捷退税功能。

  纳税人可以在2021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通过简易申报表办理年度汇算退税。

       举个例子:

  张三2020年度取得收入和纳税情况如下:

  1、工资薪金收入:36000元

  单位扣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90元

  2、劳务报酬收入:10000元

  扣缴义务人在支付劳务报酬收入时,扣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1600元。

  3、稿酬收入:15000元

  扣缴义务人在支付稿酬收入时,扣缴稿酬所得个人所得税:1680元。

  4、特许权使用费收入:5000元

  扣缴义务人在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时,扣缴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所得税:800元。

  取得收入合计:66000元,共预扣个人所得税:4170元。

  判断是否符合简易申报条件

  判断标准:综合所得收入额是否不超过6万元。

  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无境外所得的,可以采取简易申报方式;如果综合所得收入额高于6万元,则不能选择简易申报方式,需要标准申报。

  示例中张三2020年度的综合所得收入额计算如下:

  综合所得收入额=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劳务报酬所得收入额+稿酬所得收入额+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额

  即:

  36000+(10000-10000×20%)+(15000-15000×20%)×70%+(5000-5000×20%)=56400元

  其收入额低于6万元,符合简易申报条件。

  计算个人所得税退税多少

  假设张三,无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特殊情况,那么,2020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数(56400-60000),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张三可以在2021年3月1日至5月31日通过简易申报办理年度汇算退税4170元。

  一、什么是收入?

  收入通俗讲即毛收入,也就是常说的税前收入。从示例情况看,张三各项综合所得收入如下:

  1、工资薪金收入

  张三2020年1月应发工资10000元、个人缴付“三险一金”2000元,没有专项附加扣除,单位扣缴个税90元,实发工资7910元。则其2020年1月份收入为应发工资10000元;其全年36000元是指各月应发工资的合计。

  2、劳务报酬收入

  张三5月份为他人提供劳务,按约定应得报酬10000元,被扣缴个人所得税1600元,实得8400元,则其2020年5月份取得的劳务报酬收入是指应得报酬10000元。

  3、稿酬收入

  张三2020年通过在报刊上发表文章取得稿酬15000元,预扣个人所得税1680元,实际取得13320元,但其2020年取得的稿酬收入为15000元。

  4、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张三2020年通过提供个人专利权使用权取得特许权使用费5000元,预扣个人所得税800元,实际取得4200元,但其2020年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为5000元。

  二、什么是收入额?

  税法规定: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计算公式:

  综合所得收入额=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劳务报酬所得收入额+稿酬所得收入额+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额

  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全部工资薪金税前收入

  劳务报酬所得收入额=全部劳务报酬税前收入×(1-20%)

  稿酬所得收入额=全部稿酬税前收入×(1-20%)×70%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额=全部特许权使用费税前收入×(1-20%)

  三、什么是费用?

  根据税法规定,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三项所得在计算收入额时,可以减除费用。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费用=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20%

  「2020年个税汇算」从今天开始办理,截止到6月30日。依据税法规定,2020年度终了后,大家需要汇总2020年度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使用费四项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

  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0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本年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者补税。简而言之,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20年已预缴税额

  例1:林先生自由职业2020年度综合收入112372.75元,无“三险一金”,非独生子赡养两老人,有房屋贷款,已缴税7352.61元。

  应退税=[(112372.75-60000-24000-12000)×3%-7352.61=-6861元

  例2:王女士在某公司工作,2019年综合收入92715.7元,2019年度个人缴纳“三险一金4496.16元,其他费用1.32元,在北京有房贷,无需赡养老人,已缴税486.39元,

  应补税=[(92715.7-60000-12000-4496.16-1.32)×3%-486.39=0.1566

  在3月1日之前,以下这些工作是各位小伙伴可以提早做好准备的:操作步骤请参照个人所得税APP汇算清缴操作指南,若有更新,将及时通知。

  1、在手机应用商店搜索“个人所得税APP”

  2、打开个人所得税APP 后显示首页页面,点击【个人中心】-【登录/注册】,可凭注册的手机号/证件号码作为账号进行登录。

通过简易方式办理个人所得税退税

  3、点击【首页】-【去准备】下滑至【汇算准备】进行完善收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银行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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