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通称独资企业,就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所有财产为投资者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独资企业是一种很历史悠久的企业方式,迄今仍普遍应用于商业运营中,其典型性特征是个人出资、个人运营。个人自负盈亏和自承担风险。那麼,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与特征都是什么?一起来看下。
一、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
1.投资者为一个自然人,且只有是中国公民
(1)投资者只有是自然人,不包括法人。
(2)投资者只有是中国公民,不包括港、澳、台同胞们。
(3)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人员、法官、检察官、警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可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2.有合理合法的企业名字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字中不可以出現“有限”、“有限责任”或是“公司”字眼。
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地和必需的生产运营条件
4.必须的从业者
5.有投资者申请的出资
(1)投资者可以用货币出资,还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是别的财产权利出资,但不可以以“劳务”出资。
(2)投资者能够财产出资,还可以家庭共有资产做为个人出资。投资者在申请办理企业设立时,确立以家庭共有资产做为个人出资的,理应依规以家庭共有资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
(1)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的企业。(这儿的“自然人”只指中国公民)
(2)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3)个人独资企业的内部组织机构简易,运营管理方法灵便。
(4)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担负民事责任的能力。个人独资企业虽不具备法人资格,但确是独立的民事主体,能够自身的为名从事民事活动。
三、个人独资企业件的事务处理:
投资者能够自主管理方法企业事务管理,还可以委托或是聘请别人负责企业的事务处理。
1.内部限制(投资者对委托人职权的限制)
(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对受托人或是被聘请的工作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可对抗善意第三人。
(2)投资者委托或是聘请的员工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时违背彼此签订的合同书,给投资者导致损失的,理应担负民事赔偿责任。
2.法律规定限制(法律法规对受托人职权的限制)包含但不限于:
(1)不可擅自以企业资产出示担保;
(2)没经投资者愿意,不可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流程;
(3)没经投资者愿意,不可同本企业签订合同书或是进行交易;
(4)没经投资者愿意,不可擅自将企业商标或是别的知识产权出让给别人应用。
之上便是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与特征,你都清楚了没有?若有其他有关难题,热烈欢迎咨询99企帮网上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