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是什么?哪些人可以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说白了,是一个自然人(中国国籍)出资的企业。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担负经营风险和具有所有运营收益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这个种类最古老、最简单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那麼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是什么?哪些人可以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是什么?哪些人可以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应具备以下方面:

  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二)有合理合法的企业名称;

  (三)有投资人申请的出资;

  (四)有固定不动的生产经营地和必需的生产运营条件;

  (五)必须的从业人员。

  政策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要求,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就是指按照本法在我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资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运营实体。

  哪些人可以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企业,而有两个之上的投资人就不可以设置个人独资企业;此外,该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只可以是自然人,不可以是法人或是是其他组织。换句话说,任何政府机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司或其他类型企业均不可以作为投资主体来设立一个个人独资企业。

  那麼,是不是只要是自然人就可以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呢?显而易见并不是。依据《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要求“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可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接下去大家就看来一下,哪几种人不可以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要求,公务员不可从事或是参加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是别的营利性组织中担任职位;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条要求,人民警察不可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是受雇于任何个人或是组织;法官法第三十二条要求,法官不可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检察官法第三十五条要求,检察官不可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商业银行法第五十二条要求,商业银行的工作员不可在别的经济组织做兼职。综上所述,不可以出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自然人包含公务员、人民警察、检察官、法官、商业银行工作员等。此外,公司法也对公司董事、经理等在别的经济组织从事作出了限制性要求,这归属于公司董监高竞业禁止的要求,我们在将来会详尽的解读。

  从之上剖析可以看得出,并不是全部的主体都可以变成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仅有自然人可以变成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而在自然人中,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也不可作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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