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和子公司有什么区别?怎么选择?

  很多公司为了进一步发展,不断开拓市场,会设立很多新公司,那新设立的公司与原公司是母子公司、总分公司比较好呢?

分公司和子公司有什么区别?怎么选择?

  01、分公司与子公司的有什么区别

  关于分公司:

  ①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

  ②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即其行为后果及责任由隶属公司承担;

  ③由于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所以体现在营业执照上是没有注册资本的,也没有法定代表人;

  ④不是独立法人,可以不独立核算;

  ⑤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名称

  关于子公司:

  ①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拥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

  ②在法律上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③母公司是子公司的投资方(或者说控股股东),二者之间是投资关系;

  ④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在法律上其意志是独立的,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能进行直接的命令指挥;

  ⑤子公司有自己独立的名称;

  02、子公司与分公司的核算区别

  1、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可以不独立核算,所得税可以在总公司合并汇算清缴。

  分公司并不需要自行计算应纳税额,也不需要在汇算清缴过程中填报年度纳税申报表时进行纳税事项调整等,只需要根据总公司计算分配的实缴税款,就地补税或退税即可;分支机构申报企业所得税报表时无需填报《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仅需填报“分支机构本期分摊比例”和“分支机构本期分摊应补(退)所得税额”。

  2、子公司必须独立核算,独立申报纳税,因为子公司拥有法人资格所以需要独立计算企业所得税。

  在管理上有独立的组织形式;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在当地银行开户;独立进行经营活动,能同其他单位订立经济合同;独立计算盈亏,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人员,并有完整的会计工作组织体系,方便分公司自主经营。

分公司和子公司有什么区别?怎么选择?

  03、如何选择注册公司的形式

  从税务筹划的的角度出发,我们通过以下两个案例来说明。

  案例一:

  A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020年10月拟投资设立一B公司,预测B公司当年的税前会计利润为80万元(从业人数为50人,资产总额1000万元),假定A公司当年实现税前会计利润500万元。

  现有两种方案可供参考:一是设立全资子公司;二是设立分公司(假设不存在纳税调整事项)。

  1、设立全资子公司:

  子公司符合小型微利判定条件,缴纳的所得税=80×5%=4万元;

  A公司缴纳的所得税=500×25%=125万元;

  母子公司整体纳税=4+125=129万元。

  2、设立分公司的:

  总分公司缴纳的企业所得税=(500+80)×25%=145万元。

  通过上述两种情况的对比,我们发现设立分公司比设立子公司的多缴纳企业所得税16(145-129)万元。为什么会有这种差别呢?

  分析:分公司不单独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对于分支机构,应当并入总机构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汇总后的数据如果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可以整体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如果分公司不并入总机构汇总纳税,而选择按照独立纳税人单独纳税,也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只能按照25%的基本税率进行纳税申报。

  案例二:

  甲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020年10月拟投资设立乙制造业公司(投资回收期长),预测该新设立的乙公司当年亏损600万元,假定甲公司当年实现利润3000万元。

  现有两方案可供选择:一是设立全资子公司;二是设立分公司(假设不存在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1、设立子公司:

  子公司当年亏损,不缴纳所得税,其亏损可结转以后年度,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

  甲公司当年缴纳的所得税=3000×25%=750万元;母子公司整体纳税=750万元。

  2、设立分公司:

  总分公司当年缴纳的所得税=(3000-600)×25%=600万元。

  3、通过上述两种情况的对比,我们发现设立子公司比设立分公司的多缴纳企业所得税150(750-600)万元。

  为什么案例二中设立分公司反而可以少交企业所得税呢?

  分析:分公司和总公司合并纳税,盈亏可以互抵,按互抵后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设立子公司,由于子公司是独立纳税人,其亏损只能由以后年度实现的利润弥补,母公司不能弥补子公司的亏损,当期多缴纳企业所得税,不利于节约资金的时间价值。

  从以上案例分析得出:

  ①企业投资设立下属公司,当预计下属公司盈利且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的情况下,建议选择设立子公司的组织形式,可以充分享受税收优惠。

  ②当本公司盈利,预计新设立的下属公司出现亏损,建议采用总分公司的形式较为合适,可以享受和总公司收益盈亏互抵的好处。

  ③另外,如果按照税法规定,当总机构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时,可以选择总分公司模式,使分支机构也享受税收优惠待遇。

  04、适合的才是最好的选择

  注册分公司的建议:

  ①企业在异地设立的机构不直接面向客户,异地机构是对企业内部提供相关的服务,承担一定的职责,这种情况下采用分公司的模式比较合适。

  ②新设企业虽然对外开展了业务,但是当地的业务规模比较小,它符合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也就是说一年的营业额不超过500万。这种情况下,我们也可以在当地设立一家分公司。让分公司做小规模,这样可以从整体上节约增值税。

  ③如果是投资周期比较长,分步骤投资,分阶段投资的项目采用分公司会比较合适。

  注册子公司的建议:

  ①企业需要跨省设立下属机构,更适用设立子公司;

  ②企业在外地投资,当地政府有要求的项目应该用子公司操作;

  ③对于风险较高的项目,企业适用设立子公司。

  不管成立哪种类型的公司,还是需要从实际出发。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会随着业务发展、盈亏情况的变化,去调整分支机构的模式,所以适合企业发展的就是最好的。如果分公司所在地有税收优惠政策,则当分公司开始盈利后,可以变更注册分公司为子公司,享受当地的税收优惠政策,这样会收到较好的纳税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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