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利用税收洼地,是企业和个人做税务筹划的核心手段。尤其是对于高利润的企业和高收入的人群,节税比率高达90%以上。最常用的有利润转移、业务转移、个人收入分解这三种方法。
利润转移模式
假设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年收入为2000万元,费用支出在1000万,利润为1000万元,现在税收洼地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乙公司),将甲公司的利润中的500万元转入乙公司,具体节税效果比较如下:
| 节税前 | 节税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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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 因为是公司利润不再涉及增值税 | 500/1.03*0.03=14.56万元 |
企业所得税 | 500*25%=125万元 | 0 |
个人所得税(分红) | (500-125)*20%=75万元 | 500/1.03*1.5%=7.28万元 |
合计 | 125+75=200万元 | 14.56+7.28=21.84万元 |
不管税收洼地企业为小规模或者一般纳税人,其所承担的增值税税额甲公司都可以用来抵扣,等于是甲公司应该承担的增值税部分的转移到了洼地企业。上例中洼地企业实际负担的税额只有个税的7.28万,那么算下来的税负7.28/50/1.03 =1.5%,洼地企业相对于甲公司节约税款为:200-7.28=192.72万元,节税比例高达:192.72/200=96.36%。
业务转移模式
假设某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为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下称A公司),可计算的各项运行成本和费用在200万,利润300万。现在税收洼地成立建筑设计事务所(B公司),并把相同的业务通过B公司来操作,下面来比较两种方式的节税效果:
| 节税前 | 节税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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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 500/1.03%0.03%=14.56万元 | 500/1.03%0.03%=14.56万元 |
企业所得税 | 300*25%=75万元 | 0 |
个人所得税(分红) | (300-75)*20%=45万元 | 500/1.03*1.5%=7.28万元 |
合计 | 14.56+75+45=134.56万元 | 14.56+7.28=21.84万元 |
通过计算得知B企业的综合税率为:21.84/500/1.03=4.24,而A公司的税负则高达:134.56/500=26.91%,B企业相对于A公司节约税款为:134.56-21.84=112.72万元。节税比例高达:112.72/134.56=83.76%。
个人收入税筹
某公司的高管,月收入为15万元,年收入则为180万。现在税收洼地成立个人独资公司,将个人的收入直接转入个独公司,公司为先前的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通过两种方式我们来比较节税效果:
| 节税前 | 节税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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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 0 | 180/1.03*0.03=5.24万元 |
企业所得税 | 0 | |
个税 | {(15-0.35)*45%-1.3505}*12=62.904万元 | 180/1.03*1.5%=2.16万元 |
合计 | 62.904万元 | 5.24+2.16=7.4万元 |
设立个人独资公司既能解决公司的发票入账问题,同时又为员工节约大量个税负担。通过以上计算所得可知:综合税负为:7.4/180/1.03=4%,而个人税负则高达:62.904/180=34.95%;公司相对于个人节约税款为:62.904-7.4=55.504万元,节税比例高达:55.504/62.904=88.23%。
以上三个案例是最基础的税务筹划方法,实际操作中还需要根据企业和个人的具体情况制定税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