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企业类型有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具体选择什么样的企业类型,要是看公司的规模、经营范围以及发展方向。不同类型各有利弊,设立条件也不同,所以老板们需要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企业类型。
类型一:个体工商户
投资者:一个自然人或一个家庭;
责任人:对个体户来说,责任人为经营者,不是法定代表人,因为个体户不是法人;
经营风险:个体户负责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名称:个体户的名称中不能有“公司”二字;
所得税:只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是否记账:根据《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个体户也需要建立账本,如果达不到建账标准,需经过税务机关批准,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等。当然个体户也可以聘请会计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
是否可以开分店:一个个体户只能有一个经营场所,并且一个人只能注册一家个体户;
是否可以转让:个体户是不能轻易转让。个体的经营者一般不能变更,只有是家庭经营的形式才可以,而且得在已备案的参与经营家庭成员范围内变更;
是否检查: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1至6.30报送年度报告。未按照规定履行年度报告义务的个体工商户会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
类型二:个人独资企业
投资者:一个自然人;
责任人:投资人;
是否为法人:不具备法人资格;
所得税:只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承担责任:出资人以其个人财产依法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类型三:合伙企业
投资者: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责任人:合伙人,合伙企业需选出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合伙企业执行事务;
是否为法人:不具备法人资格;
所得税:只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承担责任:
1、如果是“普通合伙企业”,那么承担的就是无限连带责任;
2、 “有限合伙企业”有两种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每个有限合伙企业中至少有一个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承担的是有限责任。
类型四: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者:股东 2 名以上 50 名以下(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组织机构:股东会、法定代表人、监事/监事会、董事/董事会;
承担责任: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有限责任”的意思是,如果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破产了,股东只是以其认缴的资金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所以,只要注册资本没乱填,投资人一般不会因此倾家荡产。
类型五:一人有限公司
一人有限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中的一种特殊形式,即只有一名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投资者:一个自然人股东或一个法人股东;
组织机构:法定代表人、监事;
承担责任:股东如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风险隔离效果将会丧失,须对公司债务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一个自然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而且该一人有限公司不能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公司。
类型六: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中,但最简单的理解就是有限公司适用于中小型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通常规模比较大(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准备上市等)。
投资者: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200人以上转为公众公司,接下来再发展下去就是上市公司;
组织机构:股东大会、法定代表人、监事会、董事会;
承担责任: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