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收取了跨年房租,如何缴税?

  一次性收取了跨年房租,如何做账?应该交哪些税?一起来看看。

一次性收取了跨年房租,如何缴税?

  案例:

  比如2020年1月1日物业公司一次性收取2年房租1260万元(含5%销项税60万元)。

  会计上账务处理:

  第一步,预收2年房租

  借:银行存款 1260万元

  贷:预收账款—承租人 12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0万元

  第二步,每月底确认租金收入

  借:预收账款—承租人 1200万元/24个月= 50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1200万元/24个月= 50万元

  增值税应一次缴纳:

  (1)公司采取预收款方式收取房屋租金的,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增值税上必须确认收入,当期申报缴纳增值税。

  (2)预收租赁款,不论是否开具发票,预收时即发生纳税义务。

  参考:

  1、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四十五条(二)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2、财税[2017]58号文件第二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第四十五条第(二)项修改为“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企业所得税上收入的确认:

  1、上述案例中对于一次性提前收取2年的租金,企业所得税上的收入既可以一次性确认,又可以分期计入。

  2、如果公司选择分期确认计入,则不存在税会差异,如果选择一次性确认,则存在税会差异。

  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一条“关于租金收入确认问题”规定:

  “根据《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汇缴调整表格参考:

一次性收取了跨年房租,如何缴税?

  房产税如何缴纳:

  以一次性收取的全额租金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当然各地税局口径有区别,以当地规定为准。

  印花税如何缴纳:

  印花税,签订租赁合同,就要一次性缴纳。

  参考:

  1、《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七条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

  2、《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四条条例第七条所说的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是指在合同的签订时、书据的立据时、帐薄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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