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的企业,能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什么是小型微利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核定征收的企业,能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包括分支机构吗?

  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指标,即汇总纳税企业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包括分支机构。

  小贴士:小微企业的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从业人数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4.企业预缴时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汇算清缴时发现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怎么办?

  企业在预缴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可以预先享受优惠政策。但是,由于小型微利企业判断条件,如资产总额、从业人员、应纳税所得额等是年度性指标,需要按照企业全年情况进行判断。

  因此,企业在汇算清缴时需要准确计算相关指标,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继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停止享受优惠,正常进行汇算清缴。

  5.征收方式为核定的企业,能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9〕2号)第一条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无论按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均可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6.当年度此前期间因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而多缴企业所得税税款怎么办?

  当年度此前期间因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而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以后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抵减,不足抵减的在汇算清缴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或者经纳税人同意后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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