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分红避税适用于哪些人?合理避税的方法有哪些?

  现在很多人有技术,有好的想法,就想着几个人合伙开办一家公司。但是,在经营公司当中,发现单纯懂技术,有想法是没用的,还必须懂商业模式,懂得如何运营才能将公司开好,不然税务这块就有可能把公司拖垮。那么,合伙企业分红避税适用于哪些人?合理避税的方法有哪些?

合伙企业分红避税适用于哪些人?合理避税的方法有哪些?

  合伙企业分红避税适用于哪些人?

  1、股东分红避税自然人直接持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拥有债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应当缴纳20%个人所得税.这种持股方式是现在很多股东的做法。

  2、股东分红避税自然人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股

  根据《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以下简称"84号文"),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合伙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2011)第三条第五款,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因此,自然人通过合伙企业持股时,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率为20%,也不能解决问题.不过从公司企业所得税角度看,当然优势比自然人直接持股要大。

  3、股东分红避税自然人通过有限公司间接持股

  上市公司分红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2007)第二十六条,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这种方式就增加了很多税务筹划的空间。

  间接持股的好处是可以将持股平台注册到有税收优惠(以及财政返还等)的低税负地区,尤其部分地区对符合条件的公司出台了免税以及财政返还的政策.对于注册于低税负地区的公司型持股平台,既可以实现资本运作的便利性,又能享受投资退出的低税负,也为合理限度内的避税安排提供了广阔空间。

  而且,以公司、合伙企业间接持股,不仅利于税收筹划,对于融资活动也好处多多、比如将持有的拟上市公司股份质押、信托计划、融资贷款等等,也可以将中间控股公司注册在金融政策较为宽松的地区。

  合伙企业分红避税方法

  可以从改变持股模式上来操作,以往比较常见的持股方式是自然人直接持股,这种方法就是直接造成持股人获得利润之后,应当缴纳20%的个税,即便是做税收筹划,这个避税空间也是非常小的,所以说,这种持股方式其实并不科学。可以考虑另外两种持股方式,一种是自然人通过合法企业间接持股;另外一种是自然人通过有限公司间接持股,这两种持股模式都是可以进行操作的,而且操作的空间也是比较大的,只要有空间进行税务筹划,自然就可以企业缴税的比例。

  不过在进行股权模式更改时,可是有很多条件限制的,比如需要将持股平台注册到有税收优惠的低税负地区,尤其是这些地区还有很多的免税政策,以及财政返还的政策,这样有可以实现企业资本运作,还可以享受到投资带来的低税负。对于刚创业的人或者是企业管理者来说,都是非常有利的。

  当然,上面提到的这种改变持股模式的方式。对于不懂运营的老板来讲,听起来也是不懂的,必须是懂税务这块的人员才能够明白具体的操作方法。99企业-值得信赖的专业财税平台,让企业/个人财税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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