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人都能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吗?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任何人都能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吗?

  从该定义我们可以看出,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企业,而有两个以上的投资者就不能设定个人独资企业;另外,该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法人或者是其他组织。也就是说,任何政府机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司或其他类型企业均不能作为投资主体来设立一个个人独资企业。

  那么,是否只要是自然人就可以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呢?显然不是。根据《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接下来我们就来看一下,哪几类人不能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人民警察不得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法官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法官不得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检察官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检察官不得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商业银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不得在其他经济组织兼职。综上,不能出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自然人包括公务员、人民警察、检察官、法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另外,公司法也对公司董事、经理等在其他经济组织从业做出了限制性规定,这属于公司董监高竞业禁止的规定,我们在今后会详细的讲解。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并非所有的主体都能够成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只有自然人可以成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而在自然人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也不得作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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