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农、林、牧、渔的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留存备查资料有哪些

从事农、林、牧、渔的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留存备查资料有哪些?

1、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需要留存备查的资料有哪些?

一、企业从事相关业务取得的资格证书或证明资料,包括有效期内的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从事农作物新品种选育的认定证书、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兽医的资格证明等;二、与农户签订的委托养殖合同(“公司+农户”经营模式的企业);

三、与家庭承包户签订的内部承包合同(国有农场实行内部家庭承包经营);四、农产品初加工项目及工艺流程说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分项目说明);五、同时从事适用不同企业所得税待遇项目的,每年度单独计算减免税项目所得的计算过程及其相关账册,期间费用合理分摊的依据和标准;六、生产场地证明资料,包括土地使用权证、租用合同等;七、企业委托或受托其他企业或个人从事符合规定的农林牧渔业项目的委托合同、受托合同、支出明细等证明材料。

从事农、林、牧、渔的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留存备查资料有哪些

2、补充的养老保险,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3、公司之间借款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1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的规定:贷款服务。 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 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4、自然人可以享受月10万元免征增值税的优惠吗?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优惠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中按期纳税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自然人不适用该优惠政策。但是根据《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的规定: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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