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企业能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适用于哪些企业?

  哪些情况下企业可以实行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小规模申请核定征收的认定标准核定收适用所有的企业吗?赶紧来看看吧。

哪些企业能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适用于哪些企业?

  哪些情况下企业可以实行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

  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内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试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1)在综试区注册,并在注册地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出口货物日期、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的;

  (2)出口货物通过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办理电子商务出口申报手续的;

  (3)出口货物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其增值税、消费税享受免税政策的。

  小规模申请核定征收的认定标准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小规模的认定标准: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全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5.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即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500万元)的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主要有三种征收方式:查账征收、查定征收和定期定额征收。

  核定征收适用所有的企业吗?

  根据《国际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77号文件规定,特殊行业、特殊类型的纳税人和一定规模以上的纳税人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

  “特定纳税人”包括以下类型的企业:

  (1)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一项或几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不包括仅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免税收入优惠政策的企业);

  (2)汇总纳税企业;

  (3)上市公司;

  (4)银行、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保险公司、证劵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典|当公司等金融企业;

  (5)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税务、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工程造价、律师价格鉴证、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专利代理、商标代理以及其他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

  (6)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企业,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2009]3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7号)规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和专门从事股权(股票)投资业务的企业;

  (7)影视及相关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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